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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分离,是指本公司与派遣员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,由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岗位,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本公司与派遣劳工之间,但实际用工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一种新型用工模式。
用工单位负责员工日常工作管理,用人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关系管理。一般适用于临时性、辅助性、可替代性岗位,且派遣比例不能超过企业用工总数的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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